(领域代码:045107)
一、培养目标
培养高素质的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具体要求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胜任并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4.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5.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3年,学习年限2-5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四个模块。具体为:具体为:学位基础课8门,共15学分。专业必修课5门,10学分。专业选修课程分三类,每类至少选一门,共6学分。实践教学8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9学分。详见课程设置表。
五、培养方式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六、实践教学的实施
实践教学须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内容,有完整的管理与评价制度,有序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其中校外集中实践不少于1学期。校内实训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教育见习应在第一学期完成,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应在第二学年完成。有充足的实践实训设施和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能切实保障实践教学活动有效开展。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教育硕士入学后,第三学期要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写出论文工作计划,并通过论文开题报告论证。通过开题论证后方可撰写学位论文。成立导师组负责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
(二)学位论文选题应与本专业领域的培养目标相一致,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来源于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三)学位论文应符合研究规范并凸显应用价值,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研究报告和案例研究报告等。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四)学位论文必须经过校内、外导师的签字认可后方能申请参加答辩。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由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答辩委员会一般为5或7名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该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五)申请学位前,鼓励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硕士生应为第一作者(如果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硕士生可为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南科技学院。
(六)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