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代码:071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政治思想进步,专业基础扎实,具有独立思考问题、独立从事科研工作和解决相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1.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主要开展作物、药用植物和食用菌等生物的生长发育及优异性状的生物学特性及其分子生物学机理和调控途径研究。
2.植物学
本学科方向包括两个研究领域:植物资源学和植物生理学。植物资源学主要开展药用植物和特种经济植物的开发及利用研究,植物生理学主要开展植物栽培生理、分子生理和生态生理等方面的研究。
3.遗传学
本方向主要以苜蓿、小麦、烟草、玉米、拟南芥等为研究对象,利用根癌农杆菌介导法、基因枪法、花粉管通道法等转基因技术建立遗传转化体系,为经济植物的遗传改良提供技术方法,为目标性状相关基因的开发和利用提供必要的前期理论支撑。
4.应用微生物
该研究方向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微生物菌种资源挖掘、工业菌株理性设计与改造、发酵过程优化与控制和下游提取分离。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5年。
四、培养方式
采取导师组指导下的导师负责制。导师组由3~5人组成,成员主要是导师、其他导师和部分优秀青年教师,导师是硕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导师和导师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审核学位课程的命题及评阅;负责对研究生论文选题、中期考核、论文质量的把关;协助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协助作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等。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1个月内,导师应依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学生的个人特点拟定出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要对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学术活动、科学研究工作等项的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与时间安排。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学位课包括公共学位课、学科基础课、方向课。学位课程最低学分为19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7学分,学科基础课与方向课总学分不少于12学分)。选修课12学分,必修环节6学分,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修总学分不低于37学分。学位课原则上须排安考试,75分以上为合格;选修课可安排考试或考查,60分以上为合格。原则上硕士研究生需在前3个学期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
1.公共学位课(7学分)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3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16学时1学分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2学时2学分
(2)外国语 研究生英语精读48学时3学分
(3)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16学时1学分
2. 学科基础课(6学分)
(1)生命科学研究(前沿)进展32学时2学分
(2)生物试验设计与统计方法 16学时1学分
(3)高级分子生物学32学时2学分
(4)英文专业文献阅读16学时1学分
3.专业主干方向课(6学分)
方向一(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生化与分子生物学专题32学时2学分
(2)分子细胞生物学24学时1.5学分
(3)现代生物工程及技术24学时1.5学分
(4)实验室安全管理16学时1学分
方向二(植物学):
(1)植物科学研究进展24学时1.5学分
(2)高级植物生理学24学时1.5学分
(3)植物资源及应用32学时2学分
(4)实验室安全管理16学时1学分
方向三(遗传学):
(1)高级植物分子遗传学32学时2学分
(2)基因工程原理24学时1.5学分
(3)植物生物技术24学时1.5学分
(4)实验室安全管理16学时1学分
方向四(应用微生物):
(1)微生物学遗传学24学时1.5学分
(2)应用微生物学专题32学时2学分
(3)微生物育种学24学时1.5学分
(4)实验室安全管理16学时1学分
4.选修课程(不少于12学分)
选修课不少于12学分,可以跨专业选修,专业方向课列入选修课程,专业英语为必选课,导师在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时从选修课程中指定。
5.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同等学力或跨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确定2-3门本学科的本科生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程。列入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只记成绩,不计学分。
6.必修环节(共6学分)
(1)学术研讨(2学分)
硕士生要参加导师组或导师组织的学术研讨(Seminar),每学期不少于10次,并提交学术研讨记录。
(2)学术活动(2学分)
参加1次国际学术会议且提交会议论文或听取10次以上国内外专家的学术报告并提交会议记录。
(3)实践实习(2学分)
硕士生需要参加实践实习活动。可采取教学实践、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考核成绩由实践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定。学院根据成绩认定合格,则计2学分。
六、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五学期9-10月份,对硕士研究生进行一次中期考核,对其政治思想、科学道德、课程学习、科研和教学能力等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考查。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选题、开题、撰写、中期、答辩等环节。学位论文的选题、答辩等要求,具体参照《河南科技学院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1.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正式撰写前,研究生必须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3~5位相关学科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并明确是否通过。开题报告应重点考查研究生的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完成。
2.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和导师组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
3.论文审查
硕士学位论文须经过三次审查,一是前期的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审查。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的选题,选题应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能够体现学科发展的水平。论文题目选定后,在导师指导下独立拟订论文工作计划,并通过导师组织的开题报告。二是中期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检查,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在学位论文研究过程中,导师应对研究生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问题较多者,于第四学期中复查,复查仍不合格者经导师同意,导师组审核,主管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学校批准,延期进入论文研究阶段或终止学习。三是学位论文完成后的质量和水平审查。硕士学位论文实行校内外专家双盲审评阅,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
4.科研成果基本要求
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鼓励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研究生应为第1作者(如果导师为第1作者,研究生可为第2作者),第1署名单位为河南科技学院。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学位。具体参照《河南科技学院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执行。